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

时间:2007-11-10 作者:汪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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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历史研究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64
【原刊页号】53~69
【标 题】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
  ——以《休宁县新编弓口鱼鳞现业的名库册》为中心
【作 者】汪庆元
【作者简介】汪庆元,安徽省博物馆副研究馆员。合肥 230061
【内容提要】康熙年间徽州府休宁县新编弓口鱼鳞图册,以现业主“的名”登记土地产权,跟踪地权变动,在人口流动和地权频繁转移中使鱼鳞图册名实相符。房屋基地、路、坟等非生产用地分割零碎、地权分散,而图册登记非常详细。在土地登记中,都图管理者在册改错、验明契税、局部丈量、厘清产权,对地籍实行动态管理。休宁县康熙鱼鳞图册一直沿用至民国,反映出农村的地权关系处于有序状态。
【关 键 词】清代/徽州/鱼鳞图册/土地登记/地权变动
【正 文】
  明清时期,政府编制鱼鳞图册作为征收田赋的基础,业主据以确认土地产权。明洪武朝进行土地丈量并攒造鱼鳞图册有实物遗存可证实。①但明代鱼鳞图册所登记的土地资料是静态的,只反映造册时的土地所有情况,不能反映历时性的地权变动。而民间业主的土地产权变动不居,以不变之册籍范围动态之地权,成为明代地籍败坏的死结。明中叶土地严重失额,所谓“宇内额田,存者半,失者半也”。②鱼鳞图册名存实亡,与明代鱼鳞图册制度的内在缺陷不无关联。由于黄册、鱼鳞图册不能及时反映人口与土地变动的情况,有学者认为,黄册、鱼鳞图册是明清政府乌托邦式的理想化制度。③尽管明清鱼鳞图册所载田土形态、面积、科则、业主(有的登佃户)等有凝固的一面,但其清丈造册时所得数据基本可靠。④中外学者利用鱼鳞图册对明清土地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研究,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⑤
  清代康熙年间,徽州出现了登记地权变动的鱼鳞图册,一些专家已在论著中作过介绍,⑥但未作专门研究。笔者所见有多种登记产权变动的清代徽州鱼鳞图册实物,所载土地依照现业主“的名”登记,地权转移后由都图管理者在册注明。清代出现以“的名”登记土地的鱼鳞图册并非偶然,《大清律例》就要求征收赋税的册籍、票据以“的名填定”。⑦清代鱼鳞图册以实名制登记土地,在人口流动和地权频繁转移中使名实相符,这是一定程度的制度创新。清代鱼鳞图册有着丰富的实物遗存,⑧而实证研究有待深入。本文通过康熙《休宁县新编弓口鱼鳞现业的名库册》的初步研究,以期对清代鱼鳞图册的发展有所揭示。
  一 康熙“的名库册”考证
  该册纵34厘米,横31厘米,皮纸,蓝布包装,全一册,安徽省博物馆藏。两页之间,钤骑缝官印,版心刻“休宁县新编弓口鱼鳞现业的名库册”。每页双面,每面登记四号田土,计95页,末页残。现存“大”字七百六十九至一千五百三十号,计761号田土。每号登载内容分为两部分:上部首行横书字号、土名,其下自右向左竖列:见业都、图、甲,新丈亩步,田土图形居中,周以四至,则税一项在左;下部右边版刻“分庄现管业户”,将地权变动情况以墨笔登记。这一栏内容各号不尽相同,有的地权转移过户记录达二十几条;少数田土二百年间未经买卖,分庄则为空栏。
  休宁县康熙鱼鳞图册乡都以《千字文》编号。“大”字出《千字文》“四大五常”一句,属二十四都。二十四都辖八个自然村,“霞阜”是其一,据《新安名族志·前卷·程》:“霞阜在邑南三十五里”,《休宁县志》亦载:“程氏宗祠,在霞阜,嘉靖三十六年建。”⑨册载“土名”有“遐富村”,“霞阜”与“遐富”音同相通。册中不少土地属于程宗祠,其中有的登“本图六甲程宗户”,有的称“七图六甲程宗户”,是在休宁县二十四都七图。
  此册攒造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前,在七百八十五号“分庄现管业户”栏内有“康熙五十五年十二月,六甲程天弟卖与本甲程圣和”的记载,造册时间要早于此。从书法看,“康熙五十五年”等21字为淡墨楷书,而后一行“七图六甲程全美佥乞”浓墨行书,二者区别明显。以上图中四号“见业”空缺,康熙时业主名写在“分庄”栏一至二行,笔迹与图中填写田土数据相同,均为淡墨楷书。册载历年地权变动情况,如七百八十六号分庄现管业户:
  八秤:二甲程公望五秤,三图七甲姚叔芳三秤(益祀卖)
  二甲程芳严三秤(三房天鸿卖)
  二甲程长源户佥税四分四厘(双壁出)
  三图又九甲方裕盛户佥税四分四厘(程长源户出)
  道光十七年十一月方佥税四分四厘,换入二十九都三图又四甲陈集成户乞
  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陈佥税四分四厘换入二十九都八图三甲黄日盛户丁智(卖入高英泽户)
  民国四年八月二十九都三图二甲高英泽户丁友仁换佥田税四分四厘
  程渭卿凭戴君鑑取税七分三厘三毫换入二十四都七图二甲程文盛户
  民国二十年四月 日汪心征登记国□第九九号此号税亩一亩一分七厘三毫,分庄为二,姚叔芳地租“三秤”合税亩四分四厘,从康熙至民国地权转移过程为:姚叔芳→程芳严→程长源→方裕盛→陈集成→黄日盛→高英泽→程渭卿→汪心征,而程公望地租“五秤”合税亩七分三厘三毫,至民国由程文盛户登记。二者之和:0.733 +0.44=1.173亩,与“则税”登记吻合。道光、光绪、民国登记佥税,加盖朱文年号印再用墨笔填写,各朝代笔迹书体不同,印文也各具特点。
  徽州在清代于顺治初年开始清丈田土并攒造鱼鳞图册。康熙二年祁门县民间清丈合同称“向于顺治三年奉旨清丈”,“今又奉旨着令复丈”。⑩道光《休宁县志》载:“田土以鱼鳞册。康熙二年丈量经界田土,鱼鳞图册二百一十一图,图设正,谓之公正。在城四隅以‘十干’编号;乡都以千文(即《千字文》)编号,起‘天’字,止‘念’字。”(11)康熙《徽州府志》载:康熙二年“诏天下丈量田土”。(12)婺源县“康熙元年复行清丈,二年告竣,田亩如额,造简明册报部,鱼鳞图册存县”。(13)康熙鱼鳞图册反映在民间土地买卖契约中,如康熙十一年《歙县许广卖田契》载:“二十一都立卖田契人许广,今因欠少祠银,自情愿将承祖化字五百五十八号田……四至照依新丈清册,凭中立契出卖与本祠为祀田,三面议定时值价九五银七两整。”(14)“新丈清册”就是土地清丈后新编的鱼鳞图册,所谓“新编”,是在“新丈”基础上重新编排字号。如本文讨论的“大”字号鱼鳞册不仅注明“新丈”,字号也与此前不同:康熙《休宁县志》卷1《隅都》记载,二十四都共七图,鱼鳞册原号为“常恭惟鞠养岂敢”,康熙时新编为“盖此身发四大五”七字号,“大”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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