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广东体制再研究
【原文出处】清史研究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62
【原刊页号】82~96
【标 题】清代广东体制再研究
【英文标题】Revisiting the Canton System of Trade in the Qing Dynasty
【作 者】曹雯
【作者简介】曹雯(1968—),女,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讲师;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起始于乾隆二十二年的广东体制是清朝在广州地区的一项针对外国人的体制,海内外学界一般视其为一项闭关的限制贸易体制,但笔者通过对广东体制的再研究,认为广东体制应是一项旨在有效管理外国人的对外政策,其目的在于整肃边境口岸广州的秩序、进而维护中国东南沿海的秩序,而它产生于乾隆二十二年前后的国内背景是清朝正发动着旨在解决西北边患问题的准噶尔战事,由此表明以藩封体制为依据而设定的对外政策往往与解决国内重大问题的国内政策存在着互动性。
【英文摘要】The Canton System of trade, which was first implemented in the twenty second year of the Qianlong Reign, was directed at foreigners in the Guangzhou area. Scholars have commonly considered it a closed-door policy to restrict both inland and overseas trade. However, a reexamination of the Canton System shows that it was an effective foreign policy to control foreigners and aimed to keep order in the frontier port of Guangzhou and the southeast coast-line of China as well. In the same year, Zungar War was launched to resolve the crisis on China' s Northwest border. This indicated interactivity between foreign and domestic policies and the resolution of important domestic problems.
【关 键 词】清代/对外贸易/藩封体制
【正 文】
序言
广东体制是清朝自乾隆年间在广州地区推行的一项针对外国人的体制。它起始的标志是乾隆二十二年(1857)乾隆帝所颁发的广州一口贸易令。在这道贸易令里,清政府明确规定来中国从事贸易的外国人不得再前往除广州以外的城市进行贸易。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外国人是指从中国东南沿海方面来华的外国人。如此,广州成了上述外国人来华合法贸易的唯一港口。这一现象直到鸦片战争结束之后才有所改变。
关于广东体制,海内外著说颇丰。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认为,广州体制时期的广州贸易① 其实是在中国的朝贡贸易制度与欧洲的实用性贸易方式相妥协的状态下进行的。当时的英国东印度公司独占了英国在广州、即中国的对华贸易,中国政府制定实施的广东体制实质是针对这些独占对华贸易的外国商业组织的,因此广州贸易并不仅仅受到中国贸易规则的限制,它同时受到外国商业组织的贸易规则的限制,在这样双重限制下,双方均能享受到贸易利益②。在日本,冈本隆司称,广东体制是清朝的交易·征税构造与西方的重商主义相接触之后的产物,由乾隆帝颁发的广州一口贸易令只不过承认了这个事实③。井上裕正则指出,这种制限贸易的方式即广东体制是清朝的朝贡·册封体制之下的一个特例④。岸本美绪也肯定地说,广东体制的成立意味着清政府开始对外实行封闭政策,受这项体制的限制,来自西方的贸易商船只能停泊广州一港,而且只能与被称作广东十三行的特定商人进行交易,其原因在于英国商人的活动过于活跃等等⑤。这些研究的共同点就是广东体制是清政府制定并实施的一项对外贸易管理体制。
但是在笔者看来,这样的结论未免失之简单。一般而论,贸易体制的设定往往是为了保证贸易利益的最大取得。但是透过对广东体制的初步分析,可以发现其目标并非如此。构成广东体制的要素大致有三项,一是乾隆二十二年所颁发的广州一口贸易令,二是随后被明确化的保商制度,三是乾隆二十五年出台的“防范夷人章程”。首先来研究广州一口贸易令。根据这项禁令,来航贸易船、即外国人不得再前往广州以外的海口城市从事贸易。这项禁令并不针对来广州进行贸易的外国船只,而是重新规定了外国商人在中国的活动范围,即由早先的广州、厦门、宁波、云台山四口缩减为广州一口。广州以外的三个海口由南向北均分布在中国东南沿海,这表明清政府禁止外国人在中国的东南沿海随意出没。再来看保商制度。保商制度的最初设立是广东地方政府的自行决策,并没有上报过中央政府。随着广州一口贸易令的生效,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广州管理的力度,其一就是将保商制度行政化,并对保商制度做出改善,即保商不仅要负责确保外国商船及时交纳关税,还必须承保外国人的在华行为,若自己保下的外国人有违禁行为,保商将连带受到惩处。至于“防范夷人章程”,它以上谕形式颁布,是清政府首次针对在广州的外国人所发布的关于行为规范的章程。此前,广州的涉外贸易一向依照传统的“十三行”制进行,而保商制度的行政化以及“防范夷人章程”的出台,则意味着清政府将原本只是一个惯行的对外贸易方式政治制度化了,后人称之为广东体制。由此,广东体制与其说旨在管理贸易,不如说旨在管理外国商人,其主要目的似乎在于维护广州的贸易秩序、广州这座边境海口城市的秩序、进而中国东南沿海的秩序。那么,广东体制到底是怎样的一项制度呢?它为什么又产生于乾隆二十二年前后呢?
藩封体制
既然广东体制是涉及对外关系的制度,笔者以为有必要考证一下清朝在设定对外政策时所依据的对外体制。
中国各代王朝历来奉行维护以礼制度为基础的中华世界秩序的对外体制。礼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盘,即文化认同是以是否守礼为基准。以公而论,臣子须遵守君臣之礼;以私而言,子辈须遵守父子之礼。礼制度之所以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是因为它包含一个中国文化所公认的传统统治理念,即依照礼制度行事的人皆能明确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如果人人皆能固守自己的位置,那么社会秩序就会呈现安定的态势,而社会秩序的安定是“天下”太平的前提和保证,“天下”秩序、即中华世界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则是中国传统的最高政治理念。在这个理念里,王朝内部的整体秩序是安定的,而环绕王朝周边的邻国受中国文化聚心力的影响,固守自己的臣属地位,人人共享“天下”太平。“中外一统”、“天下一统”等概念所表达的正是这种传统的统治理念。所以,历代王朝所颁布施行的一切政策,包括对内、对外政策都是以实现这一政治理念为最终目标。直接承继明朝的清朝也不例外,这就是说清朝的对内、对外政策都应是以维护“天下”、即中华世界秩序为目的来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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