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广东体制再研究

时间:2007-12-16 作者:曹雯
本站声明:本站所提供参考论文均为非经营性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敬请告知!

  如此,笔者可以断定清朝的对外体制应是对内统治体制——皇帝支配制度、即礼制度的一个外延。在海外,一般将清朝的对外体制称作朝贡体制,在国内,则是认同宗藩体制的说法,而在本论文里,笔者将之界定为“藩封体制”。这个概念是根据以下观点提出的。在中国历史上,能够初步实现“天下一统”的政治理念,即将周边的邻国基本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真正意义上建立起中华世界秩序的应该在明朝永乐帝执政之后,永乐帝的治世将中国带入一个积极发展对外关系的时代。首先,在北方,永乐帝五次亲征,带兵越过长城,成功遏制了蒙古势力的南侵。在南方,永乐帝开创的对外事业莫过于郑和的七次大航海,跟随这些航海船只,印度洋沿岸的数十个国家将自己的朝贡使节送往明朝。在《大明会典》⑥ 里,作为“朝贡”被记载的国家或地域超过一百,可谓“空前绝后”。
  在《大明会典》里,外国又被记作“番国”。目前,在关于清史的研究中,将“番”、“蕃”、“藩”三者视为同义的场合很多。根据汉语辞典,“番”字原本是对位于西方的外族的称呼,后来延伸为对外族的通称。“藩”字是“藩屏”的意思,往往指王朝内部被“分封”的地域。“蕃”字的用意则比较暧昧,有时与“番”字相通,例如有“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之说,有时又与“藩”字相通,例如有“四国于蕃”之句。有了以上解释,再来对照一下《大明会典》,我们会发现,在明朝,“番”和“藩”是区分开来使用的,即在对王朝内部的王进行分封的时候使用的是“藩”字,而涉及到外国的时候则使用的是“番”字。
  那么,清朝的状况又怎样呢?在收录清朝皇帝上谕文的《大清十朝圣训》里,有“绥藩服”这一分类,汇编了一些清朝皇帝的有关外国事务的言论,这里非常明确地将外国称作“藩服”。除“藩服”以外,笔者注意到还有“外藩”和“藩封”的说法。在清朝其他的政府文书里,例如各朝会典,也只能见到“藩”字,而看不到“番”字。据此,笔者以为,满洲族在建立清朝之后有意回避了“番”字的使用,因为在明朝的判断里,清显然属于“番”,而最终成功入主中原的清朝无论如何不能视己为“番”。
  就清朝对“藩”字的运用,存在一个变化的过程。起初,“藩”字仅指臣服于自己的蒙古部落,而“藩部”的形成其实就是蒙古各部落臣服清朝的一个过程,所以在以后征服的过程中清朝有将臣服于自己的集团称作为“藩”的习惯。例如,为清朝入主中原立下汗马功劳的明朝降将吴三桂、尚可喜、耿仲明等三人从清朝政权所获得的封地分别被称作平西藩、平南藩、靖南藩,时称“三藩”。而后,清朝对那些前来称臣并对之进行册封、正式结成君臣关系的周边邻国,如朝鲜、琉球、越南等也使用“藩”字。可见“藩”字的适用范围一展再展,不仅运用于王朝内部的册封,还延伸到王朝外部(对于外国)的册封,这是清朝的一个特别现象,即清朝更注重于将对内、对外的统治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这是笔者提出“藩封体制”概念的第一个理由。
  因为中国传统的“天下一统”观是要建立一个中华世界秩序,所以有必要讨论一下清朝所处的国际环境。这里应该注意传统中国所界定的“天下”是指中国文化地带以及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地带而言,并不等同于当今“世界”这个概念。由于自身文化的高度成熟,中国从不相信有优越于自身的文化存在,这种意识一直维持到十九世纪末。因此笔者以为非中国文化地带以及未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地带并不在“天下”的范围内,即传统中国想要一统的“天下”是中国文化地带以及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地带。这一地带大致包含与中国邻接的东亚、中亚、东南亚,而本论文所涉及的国际环境即以上述地带为主。
  在这样的“天下”概念里,清朝又持有何种中外观呢?与明朝所展望的中华世界秩序相比,清朝更加致力于构筑一个既成事实的中华世界秩序。众所周知,明朝虽然在名分上拥有大量的朝贡国,但它从来都没有摆脱过“北虏”、即蒙古问题的烦恼,这一点从现今残留的明长城的规模就可得到证实。永乐帝虽然成功将蒙古势力驱出长城,但明朝不同时期对长城的持续加固表明蒙古诸族从未间断过对长城一带区域的侵扰。北方边境的长期不安定化,不仅动摇着明朝初步建立起来的中华世界秩序,还直接影响着明朝内部的统治秩序。例如,在《大明会典》里,对西方或北方各族中的、接受过明朝册封的部落所作的注释中,常有“朝贡无常”、“贡无常期”等字样,这些部落都可被看作中华世界秩序中的不安定因素。
  改变这一现状的是清朝。入关前,清朝已成功将内蒙古地域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入关后,更是努力于蒙古地域的彻底安定化。即康熙年间兼并外蒙古,雍正年间置青海和西藏于领下,乾隆二十三年灭准噶尔,乾隆二十四年又将天山南路归入中国版图。清朝时期的中国领域,除固有部分外,又加入整个蒙古地域、天山以南地域及西藏地域。北方蒙古问题的彻底解决,可谓意义十分重大,它不仅意味着清朝为自己所要建立的中华世界秩序消除了众多不安定因素,而且较之明朝,清朝将对内统治区域、即“中”的部分向外延伸了很大一块。
  克服北方问题的清朝在处理中华世界秩序中的“外”的部分时保持了自己的特征。与明朝不同,清朝并没有广泛地将远离中国的国家以及与中国邻近的东南海面方向的国家置于“朝贡”的地位。在《乾隆会典》(乾隆二十九年)里,被记载为“朝贡国”的仅有朝鲜、琉球、苏禄、安南、暹罗、西洋、缅甸以及南掌。在其四十八年后制成的《嘉庆会典》(嘉庆十七年)里,被记载为“朝贡国”的有朝鲜、琉球、越南(安南)、南掌、暹罗、苏禄、荷兰、缅甸以及西洋诸国。清朝的发展在乾隆朝达到巅峰,嘉庆以后则进入了守成时代,因此笔者可以指出清朝在处理对外关系上显然要比明朝谨慎,被它置于“朝贡”地位的国家多在中国周边,与中国邻近或远隔的国家只有苏禄、荷兰、西洋,而那些未被置于“朝贡”地位、又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则付之于“互市国”的称呼。这一事实表明,清朝在处理中华世界秩序中的“外”的部分的时候,做了一个关系远近上的划分,即这个“外”是由分布在中国周边的朝贡国(笔者称之为内部的“外”)和与中国邻近或远隔的互市国(笔者称之为外部的“外”)组成的。这种划分其实是一种政治划分,即强调与内部的“外”建立牢固上下君臣关系的同时却并不强求或者说并不在意与外部的“外”结成这种臣服的政治关系。很显然清朝在重建中华世界秩序的时候,吸取了明朝因泛泛接受朝贡国而造成中华世界秩序中的“外”的部分层次混乱的教训,努力去构建一个等级化更加鲜明的秩序。在这个新的中华世界秩序里,中国和与中国结成君臣关系的朝贡国被视为核心部分,在核心部分的外围是仰慕中华的互市国,而朝贡国的稳定存在成为中华世界秩序能否最终确立的关键所在。据此,与其图各国纷纷来贡之虚名,清朝更致力于与周边邻国构建君臣关系,即尽一切之可能让那些被视为藩屏的周边邻国臣服于自己,并遵照中国的礼制度对他们进行册封(或藩封,如前所述,这是清朝所特有的现象,为突出这一现象,本论文以下皆用藩封),以确定他们在中华世界秩序中的位置,而接受藩封的国家对清朝所实行的定期朝贡其实是认同这种位置安排的表现,作为回报,藩封国的商人被允许随同朝贡使节来华进行贸易。因此,笔者以为清朝在对外关系上的关注点并不在于有多少国家来贡,而是如何实现对周边邻国的藩封以及藩封国(本论文以下对清朝的朝贡国皆称作藩封国)的来贡,这些被确定位置而又认同这种位置的藩封国的存在为中华世界秩序的展开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那些没有朝贡义务却享有在华贸易恩惠的互市国的存在又表明清朝虽然清醒意识到自己并不持有对“天下”所有国家进行藩封的收容力,却保留了中国“天下一统”的传统政治理念,即为自己的政治理念留下发展空间,期望在将来能够对那些在中华世界秩序里未被定位的国家进行定位,最终实现各归其位、天下太平的最高统治理想。具体地说就是清朝保留了互市国里的成员向藩封国里流动的机会。

收藏到网摘: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维普论文网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24小时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