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江南基层区划的传统与市镇变迁

时间:2007-12-16 作者:吴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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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田均役之后,田与役合,实现了以田地为宗的徭役制度,但仍无法杜绝诡寄花分,(67) 康熙五十一年“地丁合一”后,为使田地与人丁一一对应落实,又实施版图法。版图法于雍正三年,由太仓直隶州知州温尔逊率先推行,次年,苏州府各州县亦相继实行。(68) 版图法的特征是“以户归田,以田归丘,以丘归圩,以圩归图”,(69) 这给明初画地为牢的区划以沉重打击,自此“按图征粮,里之名遂就湮……都之下不系以里,系以图圩”。(70) 然而,由于田地坐落与业主住址不一定一致,“一人而有数十圩之田者,即分为数十户,则催输派发滚单,诚非所便”。(71) 后来,康熙末年至雍正初年在浙江施行的顺庄法被引进苏州地区。雍正十二年,嘉定知县程国栋根据嘉定县的情况,首先推行版图顺庄法,所谓版图顺庄法即把顺庄征粮和版图清田相辅而行,“以人为经,以地为纬……版图清田,顺庄催赋”。(72) 乾隆十、十一两年,吴江、震泽、昆山、新阳、太仓等州县亦兼行版图顺庄法。(73) 岩井茂树对互相矛盾的“版图”和“顺庄”被称作一种课税方法的“版图顺庄法”持疑问态度,他指出,在一图之中,要确定课税的田土及其所有者是不可能的。对于要在州县范围内处理大量的调查核实事务的清代中国来说,不可避免地要将课税事务委托给相关的承包征税的组织,而这方面最为简单易行的是能够将图内田亩数量固定的“版图法”。(74) 同治初年,吴江、昆山、嘉定等县纷纷“造版图册,革顺庄册”,(75) 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岩井的推测。
  明初“画地为牢”的区划虽然逐渐被打破,但国家的贡赋体制并未留给市镇多少独立的空间。无论怎么变化,市镇所在的区域具体对应于何都何区,在贡赋经济的领域里是不能不搞清楚的,因为向来“圩有定属,图有定额”,(76) 与赋役有关的区划不容紊乱。这也是推行均田均役和版图法的最主要的目的,正如乾隆《支溪小志》卷1《地理志三·都鄙》所云:“分土画疆,由县分场,析为都图,即经界之义也。且朝廷赋税所自出,其可忽诸?支塘镇,东岸坐落东二场四十一都七图,南岁字号,北吕字号;西岸坐落东而场四十一都四半图,北律字号,南成字号。”即使到了晚清时期,这一趋向仍然没有改变。由于修筑沪宁铁路,购地局以每亩三十银圆的价格征用了昆山县信义镇的田亩八百六十三亩二分四厘八毫,土地交割后,专门立一契约,说明今后这些田地“归铁路公司承粮”。(77) 位于嘉定、上海、青浦三县交界之处的诸翟镇,其范围包括“界东至吴淞江,东南至王家寺、徐家老宅,南至康家巷北小涞,西南至老陈家宅,西至蟠龙镇,西北至凌家桥,北至坞城庵,东北至盛巷”,小小的区域,清初竟然有三种并不完全不同的区划在这里起作用:
  其地属嘉定者,字字号(78) 全,跨皇字号十一图;属上海者三十一保一图至七图,跨廿九保四图五图;属青浦者三十四保一区东六八图,跨西六八图、四区三图、十图、三十五保二区三十图。俱属折漕之地。(79)
  这也许可以折射出“乡—都(区)—图”区划观念之顽强。以县为单位重新划区的均田均役法,虽使原有区划有些面目全非,但新的区划仍然按照类似的话语系统进行表达,例如常熟县的何家市,“南岸坐落东二场三十八都十三图□字号,北岸坐落十六图亭字号”。(80) 在这种话语下,完整的一个周庄镇,甚至可以被分成元和县苏台乡贞丰里南二十六都正扇三十六图的周庄北栅、三图的周庄镇和南二十六都副扇二图的周庄西栅等数个地名。(81) 如果换成以市镇为中心的表达,话语系统仍然不变,常熟老徐市“坐落东三场二十八都,其西大街为六图舍字号,东大街为一图画字号,塘南街为一图郁字号,横街为二图盘字号”。(82) 位于太仓州支塘镇的例子,为我们充分展示了传统区划的话语表达与市镇现实范围之间的不合拍,按照该镇的地域范围,“集贤里为东乡诸里之最大者,四十一都全不能盖其错;入三十八都者,为湖漕村、沈塔村,错入廿七都者,为徐凤村、长亳村;夫沈塔村前云在西南,而后又云同湖漕并指为三十八都,则又移在东境矣,县志亦入二十七都……如支塘镇之乡,则四十都之又一七图又七十三图,其里则进贤也,四十二都之一图、九图,其里亦进贤也,而思政乡之集贤并不隶双凤矣”。(83) 难怪乾隆《支溪小志》的作者会发出“村与里与乡,俱难以都图限也”的感慨。(84)
  不管怎样,至明中叶以降,以“市镇”为单位的区划观念逐渐抬头已是不争的事实。崇祯《太仓州志》称:“曰镇市图,参民居也;曰乡都图,理亩浍也”,(85) 开始给市镇以相对独立的空间。只是这两种区划理念各自为政,还没有合拍而已。据崇祯《外冈志》卷1《里域》记载:“镇在邑西服礼、守信二乡,中界盐铁河,东为二都,西为十七都”。直至乾隆间,该镇均在“县之二都、十七都两都之内,东西一里,南北半里”。(86) 嘉定县的纪王镇在明代“四方广各一里……自康熙壬子吴淞江浚后,户口日增,廛市加辟,然终不能远过一里之规也”。(87) 尽管规制有限,但已有“镇区”的观念存在了。至道光年间,作为苏州地区唯一钞关的所在地的浒墅关镇,管辖所及甚为辽阔,但其镇区“广从不过三里……东西南北约以长荡、阳山、射渎、望亭为界”,(88) 横经浜、唐家浜、西渔庄、东渔庄、太平桥巷,只因“连属浒墅镇”,才被破例采入。(89)
  清代中后期以降,江南地区涌现出大量的乡镇志。这些乡镇志谨小慎微地表达着各自的地域范围。这里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一个是市镇的街市,即市廛所及,也可简称“镇区”,相当于市镇四栅之内的范围;另一个是市镇的地域范围,包括镇区和周围大小不一的村落,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乡脚”范围。黎里镇属吴江县二十三都东,“就一镇四栅及附镇五里以内者,入黎里,越此皆不泛及”,(90) 对应于具体的地域:“黎里跨壁字、发字、后场、作字、上丝、小周、使字、染字、墨字九圩而为镇,地广四里,袤三里半,周四十里”,(91)“地广四里,袤三里半”指的是镇区,“周四十里”指的是市镇的地域范围。有迹象表明,明清时代苏州地区的市镇是以形形色色的标准来界定自己的,而不仅仅是用市场能辐射到的范围作为其当然的地域。实际情况是,除了昆山县的张浦镇明确表明自其地域范围包括赴镇交易的112个村庄,“不赴张浦镇市集者,概不载入”,(92) 以及常熟县的唐市“附镇乡邮于市中贸易及通都者间亦采入”(93) 外,很少有市镇纯粹用市场体系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范围。位于嘉定县循义乡二十二都的娄塘镇,曾试图表达乡与镇之间的连续性。乾隆《娄塘志》的作者首先宣称:“镇者,重也,压也。周以四方山之至大者为镇,今民居之稠,关津之所,亦以镇名,义取诸此。顾乡之民散而处,镇之民聚而居,欲由聚以统散,则必取乡以属镇,犹邑之以县城联四境也”,这就为该志“凡在循义乡中之事,例得备书”寻找到了理由,(94) 但这当中他已把作为区划的“乡”的概念偷换成市镇周围的由一个个自然村落组成的“乡”的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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