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公益型科研机构改革进展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07-12-12 作者:张恒力/叶中华
本站声明:本站所提供参考论文均为非经营性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敬请告知!

  (二)管理体制改革问题
  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暴露出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从以管理为主的理念向以服务为主的理念转变,充分为科研人员创造和谐的、宽松的、自由的体制环境,为他们的科研创新提供坚实的支撑。就国家地震局科研院所目前的情况,在管理体制方面,主要存三个方面的问题。
  1.在人事编制方面
  (1)各所创新基地编制数调整问题。随着改革工作的深入和部分研究所机构的调整,已经显现出各研究所基地编制松紧程度不一。地质所多次提出该所基地编制偏少问题,主要原因是:该所作为改革试点,在2001年进行了人员上岗招聘,并且其做法、经验得到了科技部和国家地震局的认同。目前该所上岗人员含科研辅助部门已接近85%,很难达到近30%的流动岗位。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正在建设的“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急需大量的优秀人才,目前的编制数难以满足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需要(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编制已得到科技部和地震局的认同)。
  根据三部委356号文件,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和兰州地震研究所并入湖北省和甘肃省地震局,两个所转制以后,至今尚未被列入事业预算拨款单位,绝大多数人员既无法享受科技体制改革增量经费,又末按省局事业单位的定额标准拨款,致使两局的事业费拨款与其它局所之间悬殊很大,影响了两局职工收入的稳定,制约了两局事业的发展。希望国家能效仿其他部委同类情况的做法,将地震局转入省局的两个研究所尽快列入事业预算拨款单位计划。为适应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建设的要求,将地震局科研机构中承担防震减灾日常性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划转到新组建的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但新组建单位的编制及预算确定还存在困难,未能正常运转。
  (2)关于“进口”问题,即“人事代理制度”。由于受到编制的影响,为吸收富有创新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实行了“人事代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部分人员,但是由于该制度不健全,以及人们的传统心理与习惯所造成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对优秀大学生的引入。没有“人事”关系不踏实,而且编制外与编制内存在许多差异,使“新人”的保障政策不能到位。这种制度潜伏的许多问题,会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渐突出出来。
  2.在分配方面,创新基地内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以及补贴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创新基地外的人员收入与补贴增幅不大。在一定程度上拉开差距,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科研创新,但差距加大,也容易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如何来处理和调整既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政策及管理,需要一个长期的改革和实践的过程。同时,由于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增长幅度不大,实际存在着部分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很低,仅仅只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不能忘记,他们都曾为我国的地震工作做出过自己的贡献。与在职人员的收入差距悬殊太大,引起了一些老同志的不满,他们经常来研究院所反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所的正常工作,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3.各研究所现行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配套和完善
  以科学研究为主业的研究所建立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必须切实体现人才与知识的价值,必须建立有利于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科学研究环境,必须体现管理为科研服务的宗旨。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仍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现行的一些规章制度还带有“过渡期”的性质,已经建立起来的某些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配套和完善。
  (三)科研成果评价问题
  在当前的科技体制改革中,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部分,而且已经成为改革的难点和关键。科研机构是知识生产和创造的主体,是科学知识的重要应用者,是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扩散者[4]。不够合理、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障碍。目前,特别在科研院所和大学,普遍的科研评价体系主要是以论文为主的体系,主要以SCI、EI等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作为衡量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标准。同时,还规定在一定时间必须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这些都不符合科学和科学研究的规律,严重束缚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限制了他们创新能力的发挥,但又没有更加合理而相对公平的评价体系。所以,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需要对科研成果评价体系进行研究。而国家地震局的各个科研院所在这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
  1.地震的“任务”性突出,产生了科研与实际的脱节。地震局的“分析预报中心”“地震预测所”等研究机构需要执行“震情”的跟踪、研究,需要积累相关的数据。同时,把监测、预报和研究结合起来,但是从现状来看,这方面严重脱节。所以说,新的体制下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再加上本来没有协调好的老问题,使改革更复杂化。例如,对于研究的考核标准问题,是以科研论文为主,还是地震预测为主,如何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是需要长期研究的。研究所的科研考核问题是个共性问题,也是个棘手的关键性问题。评价研究人员以什么方式为标准?是论文还是科研成果。过度注重短期效应,忽视了长期的积累和提高,缺乏科学合理的长效考核机制。
  就具体情况而言,科研与实际存在脱节,成果应用推广率不高。随着省局职能的调整,防震减灾的日常工作主要由省局承担,研究所与作为科研工作基础的第一线工作逐渐脱离,深入地震台站、地震现场的工作明显减少,加上地震预测的难度大、出成果难,不少科研人员转向相对容易出论文成果的理论计算研究,学院式研究风气较浓。科学技术研究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单位和人员“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比较严重。有人戏言,一流科学家搞理论,二流科学家搞预报。近年来,虽然涌现出数字地震仪器研制、集成与推广这样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但从整体上看,能直接显著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成果数量不多,成果应用推广率不高。
  2.科技创新能力差。与国内同类科研院所相比,地震局在科技创新能力与论文成果产出,特别是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还相对落后。科技论文的数量,尤其是高水平科技论文的数量,虽然不是衡量公益类研究机构创新能力的唯一指标,但应当是至关重要的主要指标之一。尽管与自身过去的状况相比较,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横向比较,差距还很大。以几个研究院所中产出论文情况最好的地质所为例,在科技部公布的地学和资源与环境内外领域2002年度SCI论文排名(第一作者或第一单位)中,地质所为19篇,列第19位,列首位的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所有159篇。2003年度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所有183篇,其中国外SCI论文98篇,占论文总数的53.6%,影响因子大于2.0的SCI论文共计39篇。2003年度地质所SCI论文为32篇。由此看出差距是明显的。这种情况固然有受行业特点制约的原因,但也有重视程度和政策引导的问题,有科技人员观念的问题。在鼓励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多出高水平成果的政策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比如,在对高水平论文奖励方面,其他系统研究所采取的不仅对个人奖励,还对取得研究成果的集体给予科研经费的资助,同时在业绩考核中也予以体现的做法值得借鉴。

收藏到网摘: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维普论文网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24小时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