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途径、标准与规模

时间:2007-10-29 作者:孟春/陈昌盛
本站声明:本站所提供参考论文均为非经营性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敬请告知!

  表10 粮食主产区农作物全部投保情况下的预算风险基金拨款规模
  
  2.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国家为防止国内粮食短缺,用来平抑粮食市场价格而储备的风险基金,可以在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补贴巨灾风险基金。这种存量调整如果实行,则对增量的财政预算要求会更低。
  3.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可以发行一定数量的巨灾风险基金债券,采取融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或者从世界银行获取支农“软贷款”。
  (二)巨灾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巨灾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农业保险公司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保险损失,补偿农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部分,提高被保险人生产自救能力。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除了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补偿外,还可用于其他方面:一是巨灾风险的预防。比如通过兴修水利设施来预防洪涝和干旱的发生,通过疫苗注射来预防禽畜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二是支持设立农业灾情研究机构,分析和研究我国农业灾害发生规律,以便建立农业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农业风险管理,同时为国家制定农业保险政策,构建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六、结论
  为了充分调动多方面积极性,我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过程中应重点提供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和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并适当对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管理费补贴。根据以上详细测算,对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四类主要作物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即便亩均保费就高收取,财政提供50%的保费补贴、5%的经营管理费补贴,并按总保费的10%计提巨灾风险基金,如果首先考虑粮食主产区(70%参保率)的情况,合计仅需要财政预算安排70.96亿元。在加上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减收因素, 总的财政支持资金规模应在80亿元以内(见表11)。
  表11 以高补贴率为基准测算的四类农作物所需财政支持资金规模
  
  无论相对于我国每年的财政收入增长额,还是相对于每年财政支农资金规模和绝对增量,这都不是一个很大的资金盘子。应该说,当前在我国落实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政策,条件已经成熟,财政能力基本具备。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收藏到网摘: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维普论文网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24小时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