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分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时间:2007-10-29 作者:宋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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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征特殊高档消费慈善附加税。开征遗产税,先征收富人遗产税。西方国家50%左右的遗产税率,中国不宜简单攀比,可在20%—30%之间选择适合现阶段的税率,并通过社会认同与彰显爱心,使富豪愿意把部分财产拿出来用作公益事业。
  建立声誉捐赠制度,鼓励企业家参与捐赠活动。通过授予私人捐赠者荣誉称号来激励其捐赠行为,从国际经验来看是有效的。匿名捐赠的个案很少,一出现就会成为新闻事件。根据捐赠的大小给予捐赠者不同等级的荣誉,在高校设置教席,在研究机构设置基金,对捐赠者授予名誉称号等。捐赠数额大的企业家,其获得的慈善声誉有助于企业发展。
  六、提高慈善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度
  中华慈善总会、地方慈善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组织了许多社会救助活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组织的“希望工程”、非公有制人士帮助贫困地区的“光彩事业”、全国妇联组织的“互助工程”、中国老龄协会等发起的“助老工程”等,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成效。但是,慈善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度还不够。愿意捐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相信接受捐款的慈善机构会把他们的钱真正用于他们所关注的事业上。一则有些企业家担心,捐出去的钱不知道最终去向,不知道办了哪些具体的项目;二则一些基金会本身也曾爆出丑闻。因而,还难以让社会公众完全满意与信任。
  应采取多种办法提高慈善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度。首先,应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从而扩大社会公众的信任。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公益资产的运作需要外在的硬约束。第三,建立慈善资金使用反馈机制,增加善款物流向的透明度。第四,增强新闻媒体及公众等社会力量在监督基金会资金使用中的作用。
  七、鼓励志愿者的慈善义务劳动
  慈善行为除了捐款捐物外,还包括志愿者的“义工”行为,以及按照自己的能力来为他人、为社会、为困难群体进行扶助的行为。“义工”是现代社会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方式。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4年7月31日的一篇文章指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雷斯特·萨拉蒙领导的研究小组通过对世界上36个国家的考察指出,现金捐赠通常没有奉献时间来得重要,大约6%的私人捐赠采取了“义工”的形式。
  政府与企事业单位都要鼓励人们当志愿者,主要是在职人员与学生,退休人员也可以当志愿者。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义工”行为减少的现象必须引起重视。西方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国家与社区服务法案》规定,凡做满1400小时义工的青少年,政府每年奖励其4725美元的奖学金,这笔钱可以用作大学学费,也可以用作职业培训或偿还大学贷款。
  慈善事业需要有大量的志愿人士参与。2003年,美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为全国人口的44%,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因此,提高全民的志愿服务参与率是我国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同时,还必须有相当数量的专业人士为主导。通过群团、社区邻里机构、基金会、联合集资与募款组织等类型慈善机构的专业人士,让慈善事业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妇女与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服务、消除贫困、就业、环保、预防犯罪、社区改造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八、大力推进慈善理论研究与创新
  我国理论界对慈善事业的研究,是一个薄弱环节。这种现象必须转变,社会科学工作者特别是社会学者,应加强慈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关注慈善事业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创新,寻求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并借鉴国外慈善研究的理论成果,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理论体系。
  探索慈善投资理论。企业慈善投资不同于没有任何回报的慈善捐赠,慈善投资不唯利是图,旨在帮助弱势群体摆脱贫困,帮助受援者提高自救能力。成功的慈善投资项目,不仅要有好的社会效益,也要维持一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收益。杨澜先推动“阳光媒体投资”,后成立非营利机构“阳光文化基金会”,主要的活动领域放在文化交流、环保和教育等方面。对于这种新型的慈善应多一些喝彩。在胡润“2006中国慈善排行榜”中,杨澜高居榜首。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媒体一度颇有微词,甚至责难。慈善投资也是慈善行为与表达爱心的方式,应该支持企业家大胆尝试。
  探索慈善产权理论。慈善事业是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一种形式,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必必要补充。慈善组织的资源不是私有产权,也不是国有产权,而是一种社会公益产权。这种产权不能象国有企业改制那样实行虚拟量化,不能转变受益对象,不能私有化。
  探索慈善互惠理论。西方经济学家构建了慈善的公共物品理论,主要有三个基本假设:(1)公共假设。慈善是一个公共物品,这是个人效用函数的基本观点,在私人慈善中,慈善的公共性得到了很好的体现。(2)效用最大化。每个人仅只根据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目标实施慈善行事。(3)参照他人。每个人的决定其捐赠多少时,以别人捐赠的数量作依据。这种理论是建立在利己主义的基础上的,而对慈善的许多实证研究表明,慈善行为中存在大量的利己主义。在许多情况下,捐赠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目的。人们往往是受到对赢得声望、尊重、朋友和其它社会的和心理的目标的渴望,而受到种种善举的激励。慈善行为有时明显的是为逃避他人的责难或受到社会责难而做出的一种反应。志愿者在“获得工作培训、提高工作技巧、获得信息、加强与其他人的联系、参与非营利组织权利的分配,以及获得声望”等方面有所期待。慈善行为被许多人看成是提升“社会资本”的一种方式。捐赠产生公共利益外,捐赠者也从慈善捐赠中得到了效用。马林诺夫斯基用互惠原则来解释经济交易,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报偿,而一个人回报是由于其伙伴可能中止给予的危险。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被置入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互惠或者“馈赠—接受原则”是社会秩序的基础④。我国的慈善事业不同于经济交易,应是互惠原则的新的体现,可以从西方社会交换理论中找到某些合理的解释。
  探索慈善和谐理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对策思路,是从实际出发,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不和谐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冷漠,二是冲突。国际上流行的社会学观点认为:“人与人之间或和谐相处,或互相冲突,或漠不关心,这些形形色色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社会。”和谐、冷漠与冲突,是三种主要的社会关系。发展慈善事业,具有消除人与人之间冷漠、冲突因素的重要功能。消除冷漠,化解冲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社会发展与进步表现为减少冷漠、化解冲突、增加和谐。目前,应关注我国社会存在的一定程度的城市冷漠、雇主冷漠、富人冷漠、强者冷漠、领导冷漠。城市冷漠有没有?一些城市中的工作单位,农民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比皆是。雇主冷漠现象也比较普遍,一些企业的劳动条件比较差,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伤亡事件经常发生。富人冷漠,表现为一些致富人士不热心公益事业、不关心贫困人口,进行过度的炫耀性消费,加剧贫富差距与仇富心理。仇富要不得,非法致富更要不得,为富不仁也要不得。贫富分化是改革发展的代价,但不能超出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必须扭转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趋势。强者冷漠表现为不关心、不支持弱势群体的诉求,甚至为了自身利益的扩张而侵害弱势群体的利益。领导冷漠表现为少数人患上了脱离群众、不关心下级的官僚主义的毛病。消除这些冷漠,像雷锋一样“对同志春天般的温暖”,就会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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