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改造的突破口——社会化办学刍议
时间:2007-11-09 作者:李铖/姚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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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化办学的具体路径。
1、师资力量专业化。显然,这是社会化办学的第一条,强调的是作为办学方施教主体的师资优势,这是传统的教育改造在师资上无法比拟的。换句话说,我们也无法苛求教育改造线的警察具有服刑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施教能力,所以我们就需要借助社会化办学吸引社会专业师资参与罪犯的技术教育,真正教给渴望谋生技能的服刑人员以先进和权威的专业知识。其次,社会的专业师资以“平民化”的形象和“志愿者”的精神参与教育培训,比监狱警察更具亲和力,有助于打消罪犯的对立情绪,更好地同罪犯进行交流并开导罪犯。再者,专业师资的参与,无疑会给罪犯带来新的知识信息,拓展他们的想像空间,克服监狱警察空洞的说教,有助于提高改造的科学化程度。
2、受教主体兴趣化。实际上,我们要在技术教育上赋予罪犯以受教育的选择权,突出罪犯本人的兴趣取向,而不是强买强卖。从另一个角度看,技术教育能给罪犯带来一定的回报收益,所以罪犯本人想学、愿意学。这种情况更多的是出现在余刑不长的罪犯身上。所以,在这里,笔者也主张,我省各个监狱均可利用社会化办学模式举行罪犯出监前的技术培训,而不仅只是限于省局统一的星城监狱——因为能去星城监狱参加培训的只是少部分,且大多是冲着宽松的假释、减刑及改造环境,能说得上是为人生谋发展而培训的是少数,能说是兴趣所在的就更少了。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可试行余刑不长罪犯缴费上学,满足不同罪犯的兴趣需求,并以此对社会化办学形成责任条件和质量制约,真正帮助罪犯学到其想学到的职业技术。
3、办学专业特色化。社会化办学必须要讲究办学的特色化,当然这是在专业取向市场化的基础上形成的。每个监狱可结合自己的主打生产项目形成有优势的特色专业。同时,也要考虑监狱当地的区域特色以及罪犯的就业特点。我们也可借鉴山东省监狱系统的做法,在监狱内尽可能开设多的实用专业技术培训,如烹调、缝纫、微机、医疗、铸造、电焊、钳工等,并可成立罪犯刑释就业指导中心,努力向社会推销自己培训出的“特色产品”。(《中国司法》,2004年第9期,《优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之探讨》)这样,社会化办学就可不断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对广大服刑人员形成巨大的吸引力。
4、办学形式多样化。监狱的特殊性、办学条件的差异性,决定社会化办学的形式必须灵活多样。通过社会化办学,发挥监狱、社会力量两个主体办学的积极性和优势,根据实际需要,形成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宜长则长,宜短则短,长短结合;或是日间、夜间多种培训班以及节假日培训班等。同时,社会化办学也要与思想、文化教育相结合,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多种教育培训形式,把技术教育的社会化办学做大做强、充满活力。
5、考核认证专门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若干意见》中指出,“从事技术职业(工种)的新增劳动力,在就业时都要普遍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面落实持证上岗的要求”,这也是对社会化办学成果的检验。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就业的有效资格凭证,是全社会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据司法部监狱局统计,2002年全国参加技术教育认证考试的罪犯共371198人,经考试获得各种技术证书317772人;其中,监狱系统发证232430人,劳动部门发证84437人。(《监狱工作简报增刊》,2003年第8期,《2002年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主要数字分析》)由此,我们不难判断监狱技术教育的资格认证已有了相当的基础,但离真正的社会化办学的效果相差甚远。就我省而言,这项工作还处于起步状态,急需着手落实。为此,通过社会化办学,我们就要把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作为衡量教育改造的一个标准,纳入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加快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专门化,并要努力争取监狱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有条件的监狱可在有关部门的准许下设立技术技能鉴定站(所)。这无疑也是促进社会化办学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
6、管理服务人性化。人性化的特质是理性、良知、正义和人权、平等,其终极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它的形象表述。它代表的是一种把人放在首位、极力维护个人尊严的思想,之所以在这里提出来,不仅是因为在以往的教育改造中做得不够,而且这恰好迎合了社会化办学的需要。罪犯是人,不仅是肉体的人,还是法律的人、精神的人、社会的人。教育改造工作者的职责就是促使罪犯恢复起码的人性、复苏应有的良知。社会化办学的目标也在于改造罪犯,帮助他们获得新生。这就应该是“人性”的,而不再是赤LuoLuo的为改造而改造。因而,在社会化办学中,我们强调对教学的管理,但更强调对服刑人员学习的服务,以平等温和的姿态去鼓励他们战胜困难,完成学业,获得搏击人生的资本。
7、培养方向社会化。社会化的基本要义就是人对社会的适应状态。如果一个人适应了社会,我们就说他的社会化状况良好;反之,如果他没有适应社会,就表明他的社会化状况有问题。可以说,人的一生都在进行着社会化,都在接受着新的价值观和行为。利用社会化办学的形式,对罪犯进行技术教育,我们不仅是在传授技术,也是在传授社会的先进理念,使他们通过学习学会适应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生存本领,从而也就使他们在一种近似模拟的社会生态中获得新生的本领,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隔膜、防止“监狱人格”形成,那么,这也就实现了罪犯的再社会化。
五、结语
我们认为社会化办学不是一个纯操作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纯学理的问题,而应是在创新理念的指导下调整教育改造不断追求的步伐,在教育改造价值的不断追求中总结实践而增进对教育改造把握的过程。
这一过程客观上应是一个较长和不断接近监狱工作宗旨和我们的职业理想的过程,它需要胆识、远见、理想和坚忍不拔的韧性。因为从实际看,社会化办学在监狱不是没有过,而只是一程度和规模的问题。于我们而言,我们就应不断地朝这个方向努力,能做多少,是多少。于此,我们就有希望促进教育改造更好融入社会,更多地注意利用与结合影响教育改造发展的有关横向因素,从而真正彰显教育改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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