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司法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

时间:2007-11-05 作者:齐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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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夏锦文、徐英荣:《现实与理想的偏差:论司法的限度》,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
  (55) [德]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米健等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9页。作者进一步指出, “人们倡导的与诉讼对立的和解已成为迫切的需要”,由此可见,ADR观念在西方的产生并非只是在晚近。
  (56) 这是莱姆佩特在分析为促进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的七种方法之后得出的结论,参见[美]罗杰·科特威尔著:《法律社会学导论》,潘大松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46页。
  (57) 参见范愉主编:《ADR原理与实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页。
  (58) 参见齐树洁:“接近正义:英国民事司法改革述评”,载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二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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