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出版体制改革
时间:2007-11-09 作者:曹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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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转制的实质就是对出版社的法人属性进行重新定位,从根本的体制问题上进行改革,理顺关系,作到责、权、利清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出版产业。大学作为主办单位,是大学出版社的唯一股东,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出版社作为经营者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回报股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作为大学出版企业,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不仅包括有形资产的经营,更重要的是大学无形资产的经营。大学出版与大学密不可分,大学出版社的发展应与大学整体建设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高等教育体制的调整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为大学出版社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出版社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和效益以及制度创新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出版社应加速品牌建设发展步伐,形成自身新的增长点。在改革中根据优势资源和创新能力,进行结构优化,强化优势品牌与专业特色,根据所依托大学的学科优势与发展态势,总结出版社的发展经验,探索大学出版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品牌与专业特色经营战略。
3.分类实施,特色发展
大学出版社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出版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转变观念,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推动大学出版改革,促进出版社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大学自身在管理理念,用人、分配和运行机制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综观整个大学出版社,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呈现不均衡的发展态势。我们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因校制宜、因社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整体推进和特色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应该鼓励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规模的出版社创造性地探索适合本校、本社实际情况的改革模式与发展道路。
具有良好发展基础、鲜明品牌特色和优势、相对完备的市场体系的大社强社,应积极争取条件,在主办大学的支持下,加快改革步伐,勇于探索与创新,挑战出版前沿问题,提高国际市场化竞争的业务拓展能力。对于市场化程度不足,自身发展尚未成熟,不具备体制改革条件的出版社应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确定符合出版行业规律、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改革方案和措施。
出版体制改革的任务艰巨而复杂,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出版生产力,是否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最终看能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不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精神文化建设需求。
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大学出版产业要把加强管理创新作为深化体制改革的重点,把结构优化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开拓国内国际出版市场,参与国际出版产业的竞争,促进世界文化的交流和融合,为中国发展成为出版产业强国做出贡献。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出版体制改革是一个在探索发展中积累经验不断前进的过程,是一个辩证的“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学习实践中逐渐提高与创新,体制改革是大学出版社发展道路上一次历史性转变,机遇与挑战并存。
韩小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出版发行体制必然也必须进行与之相适应的变革。相比较而言,大学社目前所处环境比一般社会出版社更为复杂,因而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出版体制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也相对复杂。由于许多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这里仅谈一些意向性的想法。
1.“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体制难以为继
绝大部分大学社自建社以来便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体制。虽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部分大学社变更注册为企业,但其体制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出版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具有过渡性的微观体制形式;二是出版单位从事业体制向企业体制转变的过渡性形式。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是一个二元结构的双轨体制,具有内在属性的不确定性特征的过渡性形式。因此,这一体制形式在体制演进的最初阶段具有目标导向和体制效率方面的积极意义,而在体制演进的后期阶段,则具有较大的消极意义。类似情况是上世纪80年代出现的“双轨制”的价格体制。从体制演化过程看,二元结构的双轨体制是渐进式改革不可或缺的中间性体制形式,同时也是不能作为目标模式的过渡性体制形式。
这种体制对学校而言,一方面可以使学校将出版社视为其行政性的下级单位来运作,另一方面又可规避对出版社发展的持续投入责任,并在出版社盈利时要求其向学校上交部分收益;对出版社而言,一方面可以使其因其事业单位属性面对市场竞争而无生存之忧,另一方面又可因其企业化经营而在市场竞争中逐利。该体制下的这种校社行为,在我国大学出版业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目前我国出版业和出版市场出现的许多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这种体制及主办者和出版社的上述行为有关。
因此,无论对大学社,还是一般出版社,传统体制都不应继续维持下去。出版社体制变革的目标模式,要么是事业体制,要么是企业体制。继续维持以往的体制,对出版业的发展都将是弊大于利的。
2.关于大学出版社的特殊性问题
在对大学社的调研中,大家普遍强调的是大学社不同于其他社会出版社的特殊性问题,包括大学社特定的办社宗旨问题。
应该说,在现行体制下,由于各类出版社之间行政性的出版范围划分和主办主体之间的行政性差异,决定了大学社的部分特殊性。但如果改变了现行体制,这些特殊性是否依然存在,这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其次,从服务教学科研的办社宗旨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他出版社未必不能服务于高等教育教学科研;在运用现代出版、发行技术和手段的条件下,小学科、专业性、小批量教材的出版未必没有利润;学术出版、教育出版的确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从产品消费方式看,又有不同于一般公共产品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有可能按照非公益性的方式和机制生产,并成为盈利性产品。所有这些问题都应从前瞻性的角度考虑。
最后,如果从特殊出版资源垄断角度看,现行体制的确造就了大学社对大部分学术出版、教育出版、涉外出版资源一定程度的垄断,但如果从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看,这种特殊出版资源的垄断主要不是出版社的竞争力造就的,更多的是带有某种行政性垄断色彩的人为安排。随着出版社的作者资源、编辑策划资源、社会关系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对这些特殊出版资源的垄断及由此形成的品牌资源,会越来越多地依存于出版社之间的相互竞争能力。如果大学社的竞争能力不及其他出版社,大学社对这些特殊出版资源的垄断将会被打破,依此而形成的品牌资源也会随之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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