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
图8 执法机构最常使用的行政处罚手段
Fig.8 Preference for the administrative penalty tools
2.6 执法阻力
执法者的独立性是公正执法、实现罚过相当的重要前提。为了调查目前中国环境行政执法者能否独立做出处罚决定,给予违法排污者以应有的处罚,问卷从企业和执法者2个角度设计问题,力图更为深入地描述中国环境行政执法独立性的现状。
对企业的调查问题是:企业在受到警告、罚款、行政处分、限期治理、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和责令停业、关闭6种不同处罚方式后,如果认为环保部门的处罚不合理,企业对可能采取的5种(与环保部门协商、由政府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拒不执行)不同应对方式进行排序。对排序值求平均数,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企业受到处罚后的不同对策选择排序
Table 2 Alternative reponses to different penalties by regulated
处罚形式 与环保部门协商 由政府协调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拒不执行
警告 1.070707 2.290698 2.821429 3.946667 4.740741
罚款 1.206186 2.471264 2.639535 3.670886 4.764706
行政处分 1.205882 2.279412 2.666667 3.813559 4.615385
限期治理 1.170732 2.269231 2.676056 3.870968 4.586957
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
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1.469697 2.144928 2.606557 3.678571 4.682927
责令停业、关闭 1.634921 2.028986 2.824561 3.627119 4.511628
由表2可以看出,在受到不同处罚时,总体而言,企业会优先采取与环保部门协商,其次的顺序是由政府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不可能使用的方式是拒不执行。在受到处罚后将与环保部门协商、政府协调作为2个优先考虑的应对措施,事实上与法定的执法程序不相符。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在受到处罚之后,如果认为处罚不合理,可以求助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种法定渠道解决。事实上企业在受到执法处罚后诉诸法律的很少,从司法起诉的案件来看,被调查机构2004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4378起中,被处罚者提起诉讼的案件 48起,占总违法案件的0.11%,执法机构胜诉36起,占诉讼案件的75%。低诉讼率可能有2种原因:①违法企业自知违法事实存在,加之处罚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企业选择认罚。认罚可能是因为处罚过轻,违法企业因此明知故犯,以“罚”代替违法污染。这一点可以从执法机构问卷调查中普遍认为罚款过轻得到印证。②在中国的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处罚弹性过大,行政相对人常诉助于非正式渠道来“摆平”处罚,执法的独立性常常会受到干预,这些干预可能来自政府也可以能来自执法机构所隶属的环保行政机构。这也反映出目前中国环境执法处罚的严肃性不强,协商渠道解决、任意变更处罚的现象依然比较常见。
另外,通过对以上5种应对渠道的方差分析可以看出,与环保部门协商会因处罚方式的不同企业优先选择的次序也出现区别,这主要是受限期治理、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和责令停业、关闭是由政府机构而不是由环保部门做出的影响,以及这3类处罚影响较大,行政相对人往往会选择正式的渠道解决有关。这与行政诉讼差异较大相对应。
对执法影响因素的调查主要是让执法者评出影响执法公正性、有效性的主要因素。问卷给出了6种可能的影响因素:政府干预、人情关系、证据不足、法律依据不充分、执法设施不足。通过被调查者给6种因素影响的案件比例数,再按[0,25%)赋值为1, [25%,50%)赋值为2,[50%,75%)赋值为3,[75%, 100%]赋值为4的方式对各种影响因素取平均得分,最后得出影响执法公正和有效性的因素依次是:①执法设备欠缺(1.8793);②法律依据不充分,法院不支持(1.5789);③政府干预(1.4630);④人情关系(1.4590);⑤取证能力限制,违法证据不足 (1.4000)。执法机构本身的设备保障和法律制度不健全成为制约执法机构公平公正执法的主要因素。
2.7 社会动员
社会动员能力体现了执法机构动员社会资源增强环境监督的能力。如果一个执法机构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就会以少量资源为杠杆撬起更多的资源,从而壮大执法监督的力量。公众参与执法的积极性依赖于双方的良好关系。执法机构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可通过多种互动渠道建立,也有多种方式来表明这种关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行为,首先要依赖于自身环境保护的意识;其次是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感知或了解;最后是有便利的参与渠道。为此,调查从三方面进行:①公众环境信息的获取与参与执法的渠道;②执法机构为调动公众参与采取的激励措施;③执法机构与公众互动关系表现。公众参与渠道主要包括:是否有24小时举报电话、举报电话的接待能力(服务小时数×服务人数)、举报渠道。举报激励措施包括:举报电话是否为免费、举报是否有奖励。执法机构与公众之间互动关系主要从举报的答复满意率和公众是否将本级环境执法机构作为首选投诉渠道两方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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